宁夏的大、中、小学什么时候开学,定了!

宁夏的大、中、小学什么时候开学,定了!




3月17日,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学校工作组印发《关于建立同疫情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秩序 扎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对安全有序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错时错峰返校复课

  • 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原则上3月25日恢复正常教学。

  • 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4月10日返校复课。

  • 普通本科院校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4月20日前有序返校复课。

  • 高中、初中其他年级和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及校外培训机构视疫情形势,由属地政府确定开学时间

  • 高职院校和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其他年级学生返校时间,由学校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 普通本科院校其他年级学生返校时间,按照“一校一案”确定




 全力落实各项保障

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印发的《全区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开学思想和能力、制度、物资、健康保障、隔离、属地联防联控、校园环境卫生七项准备工作,确保学校安全有序开学。




 严格组织开学评估

各地各学校在开展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隶属关系提前7天申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开学评估,并做好评估整改工作,评估合格后方可开学复课。

  • 中小学开学评估工作由学校属地政府负责实施。

  • 高职院校和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开学评估工作由学校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并及时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 各普通本科院校开学评估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深入实施医教协同

扎实推动建立医教协同疫情防控机制,按照每一家医疗卫生机构结对一所或多所学校组建“医教”联合体,选派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进驻结对学校,及时对出现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现场处置。


中职学校、中小学属地医院、社区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结对帮扶,各高等学校就近医院结对帮扶,协同开展校园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确保开学复课万无一失。




 压紧压实职责任务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市、县(区)领导联校包片制度,统筹各方力量,加强开学工作的指导、检查和保障。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细化工作流程,及时掌握和报告学生报到注册情况,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


教师要落实育人责任,加强学生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认真做好区外返宁学生摸排监测,关心关爱因疫情等特殊原因延迟入学耽误课程的学生,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学生学习的影响。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开学前学生的学习监督和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持续抓好疫情防控

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做到“五个一律”,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继续精准摸排返校师生信息,密切掌握师生行程动态和健康状况,组织师生错峰安全返校,加强启程前、行程中、到达后的闭环管理,做好接、转、送、隔等工作。


持续做好涉外师生管理工作,开学前不返校,返校后与中国师生一视同仁,实行无差别防控措施。




 全面做好教育教学

针对开学初期因部分地区疫情管控、隔离等因素出现的个别教师不能及时返岗等问题,采取多种方式,统筹调配师资,开齐开足课程。


开学后,对学生在线学习质量进行诊断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做好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对已经居家在网上学习过的课程,有重点地对已学内容进行讲解和复习,确保每名学生较好地掌握已学知识内容;对小学低年级没有参加网上课程学习的,要从头开始教学,确保线上线下教学实质等效。




 严肃工作纪律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强化担当作为,严格落实“不外出休假,守好自己的门;不擅离职守,尽好自己的责;不敷衍失责,办好自己的事”的工作要求,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坚决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自治区教育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疫情防控和春季开学工作进行实地督查和明察暗访,督查中若发现擅离职守、工作组织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问题突出、未经严格评估审核程序擅自组织学校开学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将按照规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群众关切,设立热线电话,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向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通报开学准备情况,及时解答学生、家长关心的问题,及时消除他们的心理疑虑,为学校平稳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3月17日,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学校工作组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学校春季开学复课评估工作的通知》,分类制定《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条件评估细则》《自治区职业院校2020年春季开学条件评估细则》《自治区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条件评估细则》。


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在积极做好师生信息动态摸排、防控物资储备、校园卫生治理等各项开学复课准备工作,补短板、堵漏洞,落实落细落地各项规章制度,完善防控体系的同时,按照《评估细则》开展春季开学复课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提前7日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开学复课评估。


各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学校开学复课评估申请后,联合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评估组,依据《评估细则》对学校开学复课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合格方可准许开学复课;评估不合格的,须在7日内完成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不得安排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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