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11万!包头一家长“托关系”给孩子找职业 却落入骗子圈套

被骗11万!包头一家长“托关系”给孩子找工作 却落入骗子圈套


孩子毕业了,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心急如焚的家长左打听右求人,东拼拼西凑凑,自认为花钱就可以帮娃儿谋一份稳定的工作,却不曾想自己早已落入了骗子的圈套,工作没捞着,钱也可能打水漂。

您好,110。

警察同志,我为孩子找职业,被骗走11万元。



2023年2月1日,包头市公安局九原分局沙河派出所接到一对伉俪报案称,自己托人给孩子找工作被骗走11万元。





据报案人牛先生称,去年3月份的时候,他想给孩子找工作,后来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吴某,吴某说自身可以帮忙办理。接下来的两个月,吴某以办理入职为由,先后从牛先生那里取走11万元。
牛先生说,钱拿走了,但工作一直没有着落,每次打电话询问,吴某总是说在办理中。几个月过去之后,牛先生觉得事情不太靠谱,便以不需求办理为由,让吴某退款,几次催促下来,也没能要到钱,牛先生感觉自己被骗了,于是选择了报警。
接到报案后,沙河派出所办案民警立刻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过十多天的侦办,顺利锁定诈骗嫌疑人吴某,并与2月14日将诈骗嫌疑人吴某抓获。









到案后,吴某对其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骗来的11万元已经被挥霍一空。经过民警与吴某家眷的沟通,家属及时返还了牛先生的11万元。目前,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尤其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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