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初级中学事件,谁有义务?

宁陵县初级中学事件,谁有责任?

宁陵县初级中学事件,谁有责任?

由于最近这个话题很火,小编也不由得想要说一说。

到底谁有错?

  1. 犯罪男子吗?

他的确有罪,诱惑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从法律方面上来说就是强奸。但是又从人情事理上,他无罪。因为这?女是自愿的呀!强迫和自愿是完全不同的。但小编还是说他有罪,因为他这是一种精神上的犯罪。

2.家长吗?

孩子犯错,大家总觉得是父母教育没好。是的,确实有父母得原因。

小编记得一句话:孩子没有错,错的是周围人。呵呵!想必大家小时候不知道多少次利用这一点逃过一劫。但是小编想说,这种处理方法是错误的,既没有让孩子认识道自己的错误,同时更助长了他的风气。慈母多败儿不外如是。孩子有错就该罚,不该姑息。家长有错。

但是大家将所有责任都推给家长,是不是太武断了,要知道影响一个娃儿成长的不仅仅是家庭环境,更有学校环境,朋友环境。

现在学校暴力,黄色视频图片到处飞,难道不因该追究责任吗?

3.少女自己吗?

少女也上初中了,这个年纪的女孩也有一定的基本判断能力以及法律意识。做出这种事难道不是她自己的问题吗?所以她也逃不过问责,如果少女能正确的思考问题,也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总结一下:出现这样的问题,我们不应该去过分的怪谁,而是该当先思考自己是否有错。因为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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