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曾引发网络关注的高某鑫偷拍高中女生事件有了法律说法,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高某鑫寻衅滋事案作出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高某鑫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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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法院经审理查明,3月至4月期间,高某鑫未经被害人邓某、何某、周某、郭某等人同意,在偷拍的生活照、不雅照上配发羞辱、淫秽文字20余次,并经由过程社交平台公开发布,造成千余人关注、数百人点赞及转发的恶劣社会影响。被告人高某鑫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鑫无视国家法律,利用信息网络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其犯法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综合全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认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今年4月份,微博用户“muhelos”发布视频表示,其在国外社交网站上发现一账号发布了大量淫秽信息,所配图片多为其曾经所在学校广州某中学届文科班女生的一样平常照,即6年前的照片,且该博主本人的照片也在其中。该段视频播放量达到多万,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4月7日,一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视频称,自己是被偷拍的受害者并确认偷拍者为高某鑫。有网友在视频下留言称,该偷拍者就职于中国南方航空,要求南方航空服务公司作出回应并严肃处理。4月8日,广州白云警方通报抓获涉嫌在社交网络上发布淫秽信息的犯罪嫌疑人高某。同日,名为南航基建的公众号发布公告称,已与高某鑫解除劳动合同。
9月2日,当事人微博用户“muhelos”通过网络发布消息称,后续她们将会持续以侮辱罪等罪名发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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