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二中往事(月朔年级)
86年的泰和二中一半还留在上田,另一半在县城南门的澄江中学(目下当今叫泰和五中)。我不幸但又有幸进了泰和二中初中部。
说不幸是差了半分考泰中,那一年和二中在全县农村拔了100名尖子生,前五十名归泰中,后五十名归二中。泰中是泰和保守名校,二中是1982年年才创办,籍籍无名。父亲恼我以半分之差与泰中失之交臂,暴打了我一顿。
说有幸是我在二中遇到了很多优秀且有爱的老师,我自己也顺风顺水,初中考上了中专(没去读),高中也应届考上了大学,说起来,二中待我是恩重如山的。
父亲尽管暴打了我一顿,但对我的开学还是极为重视。吩咐母亲给我做了新衣买了新鞋,生活用品也买了新的毯子新的毛巾,他同意为我提供在当时优渥的求学条件,这和打我的性质是一样的,他是个望子成龙的父亲。
父亲用自行车把我驮到二中,学校公示栏用红纸写了相应的安排。我分在初一1班,班主任是肖四招教授。我问父亲是不是外婆家里的那个肖四招,父亲说也许是,脸上有了些许喜色。
见了面,果然是。肖老师和母亲是同村人,按排行要叫她姨妈。甫一见面肖老师便高兴地用万合话叫“姐夫”,父亲很开心,毕竟有一个熟人做自己孩子的班主任,那是可以大大地放心。我也很高兴,但我不敢叫她姨妈,倒是她的丈夫有时会来二中看望妻子和女儿,我便称呼他姨夫。
生活就是这样,我没去到大名鼎鼎的泰中,父亲觉得很失面子,但在二中遇到了贵人。肖老师应该算我人生中的贵人之一。肖老师见我以第一名入学,或许也是见我还灵活,便当即任命我担任学习委员。这一当就是初中三年。其实学习委员并不管太多,只负责与学习有关的抄抄写写。
我是个好面子的人,既然做了学习委员,便也对自己有了要求。譬如肖老师会吩咐我去抄写花名册或者统计分数之内的,科任老师也会吩咐我在黑板上抄作业,我都会尽力去做好。这样我的钢笔字和粉笔字在不知不觉中提升了很多,为我日后成为一个老师作了很好的铺垫。
肖老师从小娘就去世了,凭借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师范。儿时的苦难并没有让她怨恨命运的不公,反而让她在有能力又有机会的时候释放出最大的善意。英语科代表也是从小没娘,班长是父母不和分了手,团支书家的父母均有残疾,这些我都是后来成年才知道的。这些同学后来都考上了中专或大学,在各自岗位做出了很大成绩,我想他们心里是清楚的,他们也会庆幸自己遇上了善良的肖老师吧。
我不是那种读书的天才,学习成绩鲜能名列前茅,但十几名还是有的,多多少少是小小的心里还意识到自己是学习委员,得配得上才是,虽说还不至于主动努力,但老师布置的任务总是能不打折扣地完成,而且对班级排名看得非常重要。我记得第一次期中考试时,我的语文改错了两分,加上这两分就可以排在班上第三名,我找到语文肖民福老师加上了这两分。可见我在我的少年时代便有了极大地荣誉感,人的荣誉感真是奇妙的东西,它能让你努力。我们培养一个孩子,把他的荣誉感建立起来,大概就会没有事了吧。
肖老师是第一个把我的骄傲建立起来的人啊!
我们的寝室是临时搭建起来的,四面墙(如果还能说是墙的话)是用杉木皮做的,房顶铺的是油毡,并无倒板,床是木架篾片铺板的大通铺,许是暑假刚刚搭建,铺板下面还是草。夏天热如蒸笼,冬天冷如冰窖,对那一届的学生来说真是应了孟子所说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我们是农村班,家家都穷那时候,垫被是没有的,都是家里带编好的稻草垫,父母粗心的连稻草垫也没有。那时都流行两个人打伙睡,下面铺了稻草垫,铺开一个人的被子当垫被,另一个人的被子当盖被。我的合伙人是春明兄,不但被贴被盖同一铺,而且共刷共洗一个桶。每天晚上用一个黑色的小桶接一桶水放在床底下,第二天早上好刷牙洗脸。二中当时有高中和初中,初一的学生要吃一点亏,学校存在以大欺小的情况,往往要等高年级的同学接好了水,才轮得到我们初一小弟弟。所以才有所谓的偷水现象,有时早上醒来,昨晚接的一桶水就只剩下半桶甚至于无,那是早起的同学没有接到水顺走了。不过这倒也逼得我和春明不得不早早起床。
隆冬时节,即使水放在床底,第二天早上拎出来仍旧结了冰。春明怕冷,往往是我搓着手破冰入水,他见我不冷,许是受到鼓舞,才把毛巾伸进桶里打湿拧干洗脸。衣裤单薄,环境恶劣,一边瑟瑟发抖,一边努力向学,竟也没有生出学校难呆的想法,不过,初一还是有几个同学中途走了,或者是退学,也或者是转学,总之是受不了二中当时环境的艰苦吧。
春明的哥哥叫春光,考上了清华大学。我也是从那时候知道中国有个清华大学,也知道读书是可以考大学的。这些我们似懂非懂的信息,增加了一个12岁少年飞向更远地方的志气和勇气。因为有了同睡共桶的经历,我和春明兄也成了一生的兄弟,想来已几近四十年了。
教室是一栋二层小楼,我们在二楼。楼板是木板,估计一楼的班级不仅要吃楼灰,还要忍受二楼学生跑来跑去的震天巨响。学校把1班的孩子当宝,在有限的条件下把最好的资源分配给尖子班。其实哪里都一样,总是会有些人会得到眷顾,前提是你要做到优秀,毕竟这个班至少是百里挑一来到二中的。学校有一个小小的图书馆,我记得1班是有借书证的,因为图书确实有限,只能满足尖子班的需要,而我也确实因为有借书证而多读了一些文学作品,譬如方志敏的《可爱的中国》,这些课外书的阅读也增加了我的见识,让我对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竟走上靠文字谋生的道路。
初一的孩子总是贪玩的,那时学校也没有现在这么卷,老师基本上是上完课就走了。富余的时间还是很多的,1班的学生基本上也是靠天赋读书,十一二岁的孩子哪里懂得“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的道理,更没有听过“只要学不死,就往死里学”的励志标语。一下课,便冲往一楼的操场上去。一伙或赤脚、或拖鞋、或解放鞋的孩子便斗鸡的斗鸡,冲阵的冲阵,不玩到打上课铃是不会上楼的。
我喜欢斗鸡,就是单脚着地,一手抱着另一条腿去冲撞对方,对手双脚着地便算输。可以单斗,也可以群斗,群斗是双方各5个或十个选手,最后哪方留下最后一个还单脚独立算赢,那场面真是壮观,一群孩子单脚跳着在操场追逐。斗鸡不是凭借蛮力,还要懂得躲闪,或者知道杀回马枪,也曾因为斗鸡扯烂了裤脚,磕到牙齿出血,更有膝盖顶到了小鸡鸡捂着裆部痛得蹲下去,但确实乐此不疲。尤其是冬天,一场斗鸡下来,身体暖和了起来,听到钟声响起,那个蹲在地上还在痛的同学也脸上带着笑,迅速地跑进教室去了。
初一转瞬即过,只听说初二要到新的学校开学。学校在东岳府上,我们不知道东岳府在哪里。谈不上留恋,也谈不上向往,也谈不上忧虑,去哪里不是去呢?
值得说的是,1班大约五十人,除了一些教工子女的女儿,全班只有5个女生,中途还一个女生退学,我记得她的名字叫刘金兰,是我们万合人。估计是家里不愿意让一个女孩子上学吧,她是真金白银考上来的。后来86级1班百分之八十考上了中专或大学,只可惜我这个女同学辍学了,要不然她也应该能吃上一碗公家饭了。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过得怎么样。人确实有些东西是无法选择的,比如父母,比如文化背景,比如时代。
我庆幸自己是个儿子,也庆幸自己成为了泰和二中的学生。如果那时候男女平等,我的竞争对手应该会更多吧。因为在上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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