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儿媳因管教小孩被公公暴打,还宣称我弄死你,一命抵一命

浙江:儿媳因管教小孩被公公暴打,还声称我弄死你,一命抵一命

近日,浙江嘉兴一名23岁女子发视频称,自身被公公用实木板凳打伤,引起广泛关注。

  事件发生在12月5日,陈女士当时在教育孩子,陈女士的公公在一边看不惯儿媳这么教育孩子,就开口骂儿媳,这时陈女士火气一上来就跟公公顶嘴,两人因此吵起来,随后,陈女士公公跑去把监控视频关了,拿着板凳就冲上去对着儿媳的身上就用力砸。

  陈女士在视频里表示,“他拿的白色的板凳,实木的,非常重,举起来就往我身上砸,头肿了,手上破皮了,背面也淤青了。” 

  事发当时,陈女士就报警了,民警上门时,其公公就跑了,民警当时就教育陈女士老公,你怎么看着你爸打你媳妇呢,民警因其公公不在,就先回去,隔天在回访。

  当民警回访那天时,陈女士的公公态度十分嚣张,甚至还威胁陈女士,“我弄死你,一命抵一命。”终究,警察向陈女士的公公开具了家暴告诫书。

浙江:儿媳因管教小孩被公公暴打,还声称我弄死你,一命抵一命

  陈女士称,结婚以来一共打了我有四五次,此次最严重。每次打完我,我睡觉都不安稳。

  陈女士的丈夫回应称,“她经常体罚孩子,我爸看不下去了才会一时冲动,事后我爸也道歉过。”

  目前,陈女士已决定离婚,她感到跟他老公已经过不下了。

  【@虾姑君说社会】

  ①那问题来了,公公殴打儿媳,法院能判离婚吗?

  公公打儿媳妇与离婚没有必然的联系,所以起诉至法院不一定会判决离婚。公公打儿媳妇属于侵权题目,而放弃离婚属于婚姻问题,两种没有必然的联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该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情绪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陈女士无法用公公殴打她来起诉离婚,但陈女士可以申请法院调解,或者跟公公分居生活。

  ②那公公殴打儿媳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这件事情无论对错,公公动手打人是不对的,必须要向儿媳妇道歉。而且公公打儿媳妇要负法律责任。没有构成犯罪的,对打人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扣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要对受害者也就是儿媳妇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本事件,公公对儿媳殴打造成轻伤,而且态度恶劣,“我弄死你,一命抵一命”,这种行为已经构成刑事责任了,但是毕竟是一家人,能不闹上公堂就私下解决好了,再怎么样也不能出手打人,这必须严厉批评。

  最后,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有事情好好坐上去慢慢解决,不要一时冲动,就动手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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