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中心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力,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国家宪法日是以纪念一个国家现行宪法为中心的法定纪念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目的在于纪念现行宪法的诞生,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培养社会”崇尚宪法、服从宪法和遵守宪法的意识。中国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中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是现行有效的宪法。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明确规定:“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邦家之光宪法日。”
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过的《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规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中流砥柱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自此,12月4日正式成为中国的中流砥柱宪法日。
由于发布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发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规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动作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作为国家宪法日所开展的各项纪念运动成为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的重要平台。
12月4日,中国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全国人大、国务院、地方人大及政府,社会集团、企事业组织等都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的宪法主题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