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傅潇潇 □胡思源 通讯员丁颂明)金建海,55岁,1986年参军,2007年加入公安队伍,任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分局百官派出所民警,2011年调至上虞拘留所负责管教民警,他十余年如一日坚守岗位,播洒阳光正气。
1996年,金建海在部队曾获个人三等功1次;2021年被绍兴市公安局评为市级战时党员先锋标兵;2020年、2021年接连获评绍兴市上虞区优秀公务员;2022年6月,获上虞公安分局嘉奖1次,并获多次通报表扬。
金建海曾在部队待了20多年,由于拘留所的在拘人员拘留时间短,流动性强,生活习气懒散,刚到拘留所工作,他便主动担起对在拘人员展开军事化训练的任务。
严格的队列训练和内务管理,大大提升了在拘人员的服从性和纪律性,有效促进了在拘职员行为规范的养成,使其能更好地接受拘留所各项教育,同时也保障了拘留所的安全与文明。
金建海处理矛盾纠纷是一把好手,他利用在派出所积累的经验,经常在拘留所内充当“老娘舅”,帮助化解矛盾纠纷。
近日,上虞拘留所收拘了一名因拒不履行法院裁决的人员陈某。了解到陈某是因拖欠款项35000元被拘留15日后,金建海对其开展了谈话教育,分析利弊得失,使陈某开始反省,并认清了自己不履行法院判决,不但个人自由受限,名誉等也受影响。
在金建海的调解下,此案成功化解,陈某立即支付执行款8000元,并应承其余执行款分期返还,他也于当日提前解除拘留回家了。
“每一名拘留人员进来后,我会摸个底,能调解的尽最大努力帮助化解。”金建海说,多年来,他已记不清帮忙调解多少起矛盾纠纷了,感觉每化解一起,心里舒坦了也踏实了。
刘某因吸毒被羁押,收拘后情绪抵触不愿与人交流。知悉情况后,金建海立即找其谈话,从家庭、亲情、将来生活等方面入手,摆事实、讲道理,对其进行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鼓励他一定要重新振作起来。
不仅在思想上,金建海还在生活上对刘某照顾有加,最终通过感化教育,使其认识到自身的错误,积极配合改造。“尽管我被关进拘留所,但金管教没有轻视我,而是关心、爱护我,我出去后绝不再碰毒品。”刘某感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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