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布!6所特色高中,8所立项创建学校,2023年秋季开始上浮学杂费!

官方发布!6所特色高中,8所立项创建学校,2023年秋季开始上浮学杂费!


各区(市)教体局、发展改革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处室: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特色高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教通字〔2022〕14号)、《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首批特色高中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2〕15号)要求,经立项申报、材料网评、专业指导、专业答辩、市教育局研究,确定山东省青岛第二中学等6所学校为青岛市特色高中(第一批),山东省青岛第一中学等8所学校为特色高中立项创建学校(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各特色学校立足新起点,锚定新坐标,以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成长为目标,持续完善特色课程体系和教学、评价、管理体系,深化育人方式改革,提高育人质量,锻造鲜明办学风格,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全市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希望全市各高中学校以争创特色高中、特色学科基地为抓手,认真落实《青岛市特色高中建设实施方案》,加强特色学科建设,着力构建惠及全体学生的特色课程体系和全面育人体系,促进学校特色多样化发展。
各区(市)教体局要认真落实“省-市-区-校”四级联创机制,加强制度保障、条件保障和经费保障,发挥教科研力量,“一校一案”加强创建指导,以特色学校创建引领区域内学校实现更好更优发展。根据《青岛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特色高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教通字〔2022〕14号),对市级特色公办高中,从2023年秋季开始学杂费收费标准按照现行基础30%的比例上浮。市教育局将研究制定特色高中评估办法,对特色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学校条件发生变化、出现违规办学行为、达不到建设要求、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突出、评估不达标的,及时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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