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学生家长以”感谢老师”为名 组织捐款70多万被举报
近日,广西玉林市的李女士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陆川县实验中学有家长以“感谢老师”为名,在微信群组织学生家长捐款。经核查,李女士反映问题属实。目前,合计70.61万元捐款全部退还学生家长。(据11月10日九派新闻)
家长反映捐款的截图(图源: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
据报道,2022年5月,陆川县实验中学高三年级1907班有家长在微信群里提议,为了感谢老师的辛苦付出,组织家长每人捐360元。1907班共有80位学生家长捐款2.84万元,同时排查发现,该校高三年级其余24个班级均存在上述行为,共有1908位家长捐款67.77万元。经督促,陆川县实验中学已将1907班及其他24个班级合计收取的70.61万元捐款,全部退还学生家长。
组织学生家长捐款的报道有不少,或以班费名义,在节日给老师表点心意;或以给教室装空调之类,改善下教学条件,那种“集资”并不多,而组织捐款直接发给老师,这样的事还真罕见,可谓把家长捐款玩到了新高度。一是数额大,家长每人捐360元,全校高三年级共计收了70.61万元;二是明目张胆,直接给老师“发钱”;三是公然逼捐,在微信群不定期公布捐款学生家长和未捐款学生家长名单,这就是赤裸裸的“催收”。如此作派,存在多种违规之处,真不知胆从何来。
如果个别老师有困难,家长自发捐款,表达关心,送上爱心,这是佳话。如果是没有触发事由的捐款,还不能落下一个家长,就有违常情,也违规。由于涉及的都是高三年级,让人不免纳闷,难道是考虑到高三老师的辛苦,家长捐款发点“补助”激励一下?即便要调动高三老师的积极性,也该是学校的事,不能由家长来“物质刺激”。
由于涉及25个班级,这不是哪个家长“一个人在战斗”。仅以1907班来说,该班班主任未向学校汇报,私自代收学生家长捐款,准备发给各科教师。该校高三年级其余24个班级均存在上述行为。可见,相关班主任都对此心知肚明,却未加制止,又所来为何?难道早有心照不宣?
根据《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要“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核查组认为,陆川县实验中学相关教师收取家长捐款的行为,违反了《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监〔2014〕4号)关于“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等规定,属于违规收费。
网友说,这钱不能一退了之。究竟是谁出的馊主意,谁在背后推动,确实需要一个交代。如果有校方人员暗示或授意,该处理的还要处理,因为不能任由这种人败坏了风气,陷老师与学校于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