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区:拟不再审批设立新的民办小学初中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发布《广州市白云区关于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公告。其中提到,白云区进一步加强区内民办学校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不再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九年一贯制)。

不再同意已有民办学校扩大办学规模

白云区教育局表示,白云区民办教育体量大,强化民办教育规范管理,促进公办民办教育协调发展,是白云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据统计,截至2022年9月,白云区现有民办学校330所〔其中民办幼儿园201所,民办教育机构44所(含分教点),民办义务教育小学63所,初中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1所,完中2所、高级中学1所、职业学校1所〕,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83所,民办学校占全区中小学总数的33.5%,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校生数81822人,占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总数35.90%。

《征求意见稿》提到,白云区按照国家、省、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政策要求,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总量,不再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九年一贯制)。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规模,不再批准已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设立新校区,不再同意已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扩大办学规模,并按照“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不超过2500人”的标准逐步控制民办学校在校人数。

学前教育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到,要提高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普及程度,其中幼儿园不宜超过12个班,其中城镇幼儿园不少于6个班。

校外机构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严格审批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不得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

在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强化纪律,规范招生,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提前招生。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全面取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或者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也不得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接收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入的学生,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有正当转学理由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以及移交转学学生档案。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