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总说脏话,用牙签扎嘴唇有效吗?(2)

孩子总说脏话,用牙签扎嘴唇有效吗?(2)


上一篇《孩子总说脏话,用牙签扎嘴唇有效吗?(1)》中,从人们对社会影响的反应来探讨了惩罚对孩子改变自己行为的有效性问题,今天想继续从自我辩护来探讨这个问题。(还是参考《社会性动物(第九版)》一书)

自我辩护指的是人们都会对自己的行为、信念和感受加以辩护。当人们去做某件事时,只要有任何可能,都会尽力让自己(或者他人)相信所做的事情是合乎逻辑的、合理的。

心理学研究了人们在认知失调时,是如何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自我辩护的。认知失调是一种紧张冲突的状态,无论何时只要某个人同时拥有心理上不一致的两种认知(想法、态度、信念、意见),就会出现这种状态。由于认知失调会带来不愉快,人们便会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自我辩护以弥合这种失调。

在进行自我辩护时,有的情况人们的辩护是由情景决定的,这时称人们是根据外部理由来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护。有的情况下人们不能为自己的行为找到充分的外部理由,就必须通过内部理由(自己的态度、信念、想法、意见)来尽力对自己的行为做出解释。

这些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就以孩子说脏话这个事来详细说说。

孩子总说脏话,可能是孩子喜欢说脏话,可能是孩子觉得这样说很好玩等等,总之这是孩子想做的事。这时,妈妈说不能这样说脏话,这样的行为是不文明的等。这样,孩子就体验到认知失调:一方面,现在不能说脏话;另一方面,又想说脏话。这就进入了一种紧张冲突的心理状态。

作为家长,面临孩子总说脏话这样的行为,可以选择从轻微的制止,比如严厉的目光,到严重的惩罚,比如狠狠揍一顿,或者罚跪两小时(我小时候常见的惩罚),又或者剥夺一个月周末看电视的权利,还有这里说的用牙签狠狠扎嘴唇等。家长怎么做,更有可能让孩子改变他的行为不说脏话呢?

体验到失调,根据认识失调理论,人们就会通过自我辩护去解决自己的失调问题。

当孩子很想说脏话,却又不能说时,他会下意识地问自己,“我为什么不说脏话呢?”以找到一个理由来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护。在严重惩罚的情况下,他有一个来自外部的充分理由:“我之所以现在不说脏话,是因为如果我说了,那个可怕的巨人(家长)就会用牙签扎我的嘴唇。”这样,严重的惩罚为孩子“当着家长的面不说脏话”提供了充分的外部理由。也就是说,严重的惩罚可以改变孩子的行为,但这样的行为仅仅只是避免被不允许他有这种行为的人看见,即他学会了避免被家长听到自己说脏话。

在轻微的制止下,孩子也会体验到失调。他也会问自己,“我为什么不说脏话呢?”以找到一个理由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护。但是当这么问自己时,他找不到一个很好的答案,因为那种只是严厉目光的制止的惩罚太轻微了,以至于不可能提供充分的外部理由。孩子没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说脏话,尽管他有一些不做这件事的理由——家长不让说,但这样的外部理由是不充分的,也就是说孩子没法为自己的行为找到充分的辩护。

在这种情况下,他会不断体验到认知失调。他不能通过简单地将不说脏话归咎于严重的惩罚来减少失调,就必须为自己不说脏话找到一种有效的辩护。最好的方式就是使自己相信,他的确不喜欢说脏话,一开始他就不想这样做,而且说脏话也并不好玩——他试图从内部寻找理由。

所受的惩罚越不严重,能够找到的外部理由就越不充分;所能找到的外部理由越不充分,就越是需要寻找内部理由。而为人们提供构建自身内部理由的机会,是向建立个人持久价值体系迈出的一大步。也就是说,当人们寻找内部理由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护时,才可能建立持久的信念或价值观,持久的信念或价值观正是指导人们行为的关键。

非暴力沟通(NVC)中提到,问两个问题可以帮我们清晰地看到惩罚的局限性:一是如果我不喜欢Ta现在的行为,那我希望Ta怎么做。如果只问这个问题,惩罚可能是有效的,因为惩罚确实可以对他人的行为产生影响。二是我希望Ta基于怎样的原因去做我想要Ta做的事。是害怕惩罚而不得不这样做,还是因为意识到自己行为对他人的影响而做出的选择?是满怀抱怨还是欣然接受?也就是Ta是基于外部理由这样去做,还是基于内部理由呢?

心理学家还在儿童发展领域做了大量相关的研究,这些研究显示,家长采用一些严重的惩罚去制止孩子的某些行为,往往会导致孩子在家里不会表现出这类行为,但在学校或者在离开家庭玩耍时反而表现出大量的此类行为。

这正好和我在一亩田孩子身上观察到的现象相吻合:家长和老师越是严重惩罚孩子的某些行为,孩子的这些行为越是在一亩田表现得淋漓尽致。比如说脏话、看没有营养的课外书、不睡午觉、竖中指等,特别是四年级及以上的孩子。

另外,大量研究同时表明,严重的惩罚并不能有效阻止孩子后来的行为,相反轻微的制止却可以持续性地影响孩子的行为。

这样看来,孩子总爱说脏话,用牙签扎嘴唇有效吗?嗯,可能没法得出一个固定的结论,毕竟每个人对“有效”的定义是不一样的。若只是自己不想听到孩子说脏话,可以说是有效的,但往往也必须不断进行惩罚和警告。假如人们从某种程度上能够认识到不说脏话的价值,不说脏话有益于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和福祉,或者自己就是希望做一个不说脏话的人,那就无需那些讨厌的限制和惩罚了。

综合上一篇《孩子总说脏话,用牙签扎孩子嘴唇有效吗?(1)》,或许会给养育孩子中的家长们提供一些启发,在孩子做出一些影响他人的言行时,养育的重点不是用严厉的惩罚来制止孩子的某些行为,而是让自己在孩子心目中成为有吸引力、值得信赖的人,同时,帮孩子意识到我们所支持的言行的价值与意义。

这里也留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结合这一篇中提到的自我辩护时的外部理由和内部理由,奖励/表扬在养育中对孩子的认知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