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小学“四零承诺”致家长一封信
各位家长: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逐步形成管理规范、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在全市中小学校推行“四零承诺”:
一、实现“上学不求人”,做到“零择校”
1.公办小学校实行就近划学区招生。公办小学校招收市教育局划定的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
2.公办初中实行对口升学和划定学区升学。公办初中招收市教育局指定的对口小学毕业生、划定学区的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
3.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自主招生与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生。
4.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普通高中坚持按计划、按志愿、按成绩招生录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不符合条件的学生。
二、实现“分班不求人”,做到“零择班”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两先、一抽、不调”的阳光均衡分班办法。分班在家长和社会监督下公开进行,确保师资配备均衡、分班结果随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坚决纠正擅自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的做法。
2.普通高中学校分班坚持阳光操作,阳光分班。开展分层次教学的学校,要严格以学生学业基础为依据分班。不开展分层次教学的学校,要综合考虑学生人数、男女比例、学业基础等因素均衡分班。
三、实现“排座不求人”,做到“零择座”
各学校要制定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排座办法,让学生“排座不求人”。坚持公平公正,根据学生身高、男女搭配等进行排座。尊重学生成长规律,考虑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等因素,实行轮换制度,定期按照一定规则轮换座位。
四、实现“当干部、评奖评优不求人”,做到“零指定”
各学校制定具体的学生干部和评奖评优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公示后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让学生“当干部、评奖评优不求人”。
佳木斯市教育局将加大跟踪指导和检查力度,监督指导学校坚决执行“四零承诺”要求,设立专门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持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为落实“四零承诺”提供保障,对违规和不作为的学校、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在中小学校“办事不求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