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第二中学关于征集校史资料的公告
全校师生员工、校友:
庆阳第二中学始建于1975年,至今已经历47年的发展历程。为真实、全面展示学校历史面貌和办学成果,接续优良传统,激励后人,充分发挥校史育人的积极作用,现特向全体师生、校友征集校史资料。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凡属建校以来各个历史阶段遗存下来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校史资料,均在此次征集之列:
1.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外教来校参观、访问或讲演的照片、文稿、题词、纪念品等。
2.历任领导任免、工作、获得荣誉奖的重要文档、论著、手稿、证书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
3.学校各时期重大事件、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实物,收到的重要贺信、贺电、礼品等。
4.个人获得的省、市级及以上各类先进表彰、奖励的资料、实物。
5.学校师生、校友参加国内外各类重大活动、赛事的资料、实物(作品、奖杯、纪念品等)。
6.学校各个时期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印章、徽标、出版物、印刷品(如历年招生简章)、录取通知书,派遣证、个人证件、票证、毕业照片、纪念册、师生赠言题录等。
7.反映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具有时代特征的资料、实物。
8.知名校友的自传、先进事迹介绍、相关资料和实物。
9.与其它学校交流合作的资料、实物。
10.省市媒体报道学校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特色资料(报刊)。
11.以上未能详细列及的其它具有较大史料价值的资料和或实物。
1.捐赠。凡属自愿捐赠的校史资料及实物档案,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建立捐赠档案,学校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捐赠者今后如需利用所捐物品,学校将无偿提供方便。
2.代管。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和实物档案,本人(或亲属)有委托学校保存意愿的,学校可代为保管(双方签订保管协议)。
3.复制或复印。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和实物档案,提供学校复制或复印后,原件归还本人(或亲属)。
1.集中征集时间:学校从即日起,长期征集、接受全校师生、离退休教职工、广大校友、社会各界人士捐赠史料。
2.提供资料或实物档案时,请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资料产生的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与人员姓名、职称职务及拍摄(提供)人姓名、现从事职业、通讯方式等,如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供的,学校将帮助查明。
3.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档案资料,学校将依法予以保护。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学校将本着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利的原则予以尊重。
4.对年事较高或出行不便的老领导、老同志、老校友,征集组工作人员将与之联系,上门走访并收集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