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家长组织捐款感谢老师,广西一学校被督促退还70余万
近日,广西玉林市的李女士通过国务院 ” 互联网 + 督查 ” 平台反映,陆川县实验中学有家长以 ” 感谢老师 ” 为名,在微信群组织学生家长捐款。
收到李女士留言后,国办督查室经初步核实,转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核查办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接到线索后,组织玉林市政府、自治区教育厅开展核查。经核查,李女士反映问题属实。
2022 年 5 月,陆川县实验中学高三年级 1907 班有家长在微信群里提议,为了感谢老师的辛苦付出,组织家长每人捐 360 元,并在微信群不定期公布捐款学生家长和未捐款学生家长名单。
1907 班共有 80 位学生家长捐款 2.84 万元,该班班主任未向学校汇报,私自代收学生家长捐款,准备发给各科任教师。同时排查发现,该校高三年级其余 24 个班级均存在上述行为,共有 1908 位家长捐款 67.77 万元。
根据《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要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廉洁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