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 共护孩子成长

11月9日,在温泉县人民检察院“紫苏姐姐”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阿兵(化名)拿到了优良成绩单。



当事人在温泉县人民检察院“紫苏姐姐”工作室学习。通讯员 古丽孜热·雪亥来提供图

“太感谢你们了,有了你们的督促和指导,我和儿子乐乐(化名)的关系越来越好了。”阿兵说。


今年7月,未成年人乐乐在暑假期间,因与社会青年饮酒后涉嫌犯罪。案发后,乐乐的父亲就未能尽到监护职责后悔不已,其积极协助乐乐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对方的谅解。


温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尼·巴特孟克是这起案件的承办检察官,他介绍,接到案件后,在他和乐乐的聊天中发现,其母亲因病去世,父亲很少关注孩子的成长和学习。于是,尼·巴特孟克在开展社会调查时,针对乐乐的监护人存在监护缺失的情况,因案施策制定了个性化的《督促监护令》,并依法向其监护人公开宣告送达。


在发出《督促监护令》后,每月阿兵都会到检察院学习。尼·巴特孟克针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释法说理。


阿兵说:“乐乐上中学后就进入了叛逆期,我说啥他都不听,后来就懒得说了。”通过在家庭教育指导站的学习,阿兵开始关注孩子的成长和学习。渐渐地,乐乐对阿兵敞开心扉,在闲暇时间还会帮着干家务。


“我现在把头发染成黑色的了,爸爸和我的交流也多了,最近天冷他还给我买了羽绒服。”乐乐开心地对尼·巴特孟克说。


据悉,今年5月,温泉县人民检察院家庭教育指导站成立以来,该院共向5名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指出家长监护存在的问题,并有效发挥督促引导作用。同时,该院还探索法治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深度融合,以最高检“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巡讲活动为平台,面向全县8个乡镇场178名村干部、后备干部开展线上法治宣讲。


宣讲中,检察官结合实际案例,深入剖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背后存在的家庭监管缺失、教育不当等共性问题,强调基层干部在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以及提高监护人监护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


“我们要凝聚更多的社会力量,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更好的家庭氛围。”尼·巴特孟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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