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不是孩子,年龄不应该成为他们逃避法律责任的保护伞

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不是孩子,年龄不应该成为他们逃避法律责任的保护伞

      12岁以上的,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希望国家把违法犯罪年龄降到12周岁!这是很多人的心声,年龄不应该成为施暴者逃避法律责任的保护伞,这个我们必须得改正。涉案学生应该追究刑事责任,不能以年龄来衡量,这种禽兽不如的霸凌,与年龄无关,不严判难以服众。任何施暴者都要承担法律责任,有些孩子不是孩子,本身就是禽兽。

      开除学籍这种处罚对他们来说是没有用的,这种学生,根本不会在乎学籍,他们巴不得不读书,所以这种惩罚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玩游戏。你看这些所谓的学生,虽然是法律意义上的未成年人,但霸凌的手段极其残忍,刷新人们的心里底线,不以追究真是天理难容!



     禽兽魔鬼是不分年龄的,必须严惩。这种主观性犯罪,没有大小之说 ,“他们还是孩子”这句话,不是脱罪的理由,更不能因为这句话就让他们逍遥法外。无论给他们多重的惩罚也抚平不了受伤孩子和家长的内心,这是一辈子的阴影。一个家庭毁了,阴影将伴随孩子一生,心理和生理无法抹去。而那些没有受到相应法律制裁的霸凌者,就算没有了学籍对他们的影响直接等于零,时间久了,也没人认得,受害者才是一辈子的伤害。

      其实我并不在乎给学校和老师什么样的处罚,学校和老师也不能一直看着孩子,孩子那么多,学校和老师也教育不过来,批评教育狠了,搞不好自己还得丢饭碗,所以现在佛系的老师越来越多。没法教育,不敢管,老师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和稀泥,知道出大事,再拿学校和老师开刀问斩。

       老师和学校是有责任有义务教育好孩子,可是现实不是这个样子的,老师和学校不是万能的,他们处置不了那么多孩子的事情。只要是学校,这样的情况还是会遇到的,无论学校怎么普及教育品德,都是不可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每一次都开除老师,校长,那其实就是谁摊上了,谁倒霉呗。老师和学校肯定是有责任的,但是那么多学生,他们管不过来。

      一直都没有提霸凌者孩子的家长,难道他们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吗?我一直都在想,到底什么样的父母,能教育出这样的孩子,这些孩子的父母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大人犯罪,就能影响三代孩子,那么孩子犯罪,往上三代家长是不是也应该受到影响。罚老师,校长都不是根本,主要责任在于父母,这才是根源。

      霸凌者和他们的父母监护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一出现这种事,直接受伤害的是被霸凌者和他们的家人,其次就是学校和老师,而那些行凶者和他们的家人却都避开了法律最严厉惩罚,我觉得这样做是不公平的。

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不是孩子,年龄不应该成为他们逃避法律责任的保护伞

      11月10日,河南鹤壁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三个女生长期对一个女生进行霸凌!

     不仅让这个女孩“跪地自扇耳光”,而且还逼迫女孩“脱光衣服”“脚踹胸部”!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这几个女生还用“筷子猛插女孩下体”!

      不仅如此,这些霸凌者一边虐待女孩儿,一边还与他人视频通话,到处炫耀!

      女孩儿将事情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居然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这些直接导致了女孩儿的精神失常,还有视频中的母亲跪在学校门口的一幕出现。

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不是孩子,年龄不应该成为他们逃避法律责任的保护伞

      11月18日,四川三台县,在一部长达10分24秒的视频中,一名未成年穿着校服的小女孩儿被几个人各种折磨殴打,行凶者一边打人一边拍着视频,他们把这些当成乐趣,当成了炫耀取乐的资本。他们一边疯狂地侮辱折磨殴打小女孩儿,一边还高喊着自己还是未成年。

     这些行凶者都懂,他们不是不懂,他们知道,法律最终拿他们没办法。可是四川人的川军血性,让群众聚集到学校门口和公安局门口,为受伤害的女生要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看到这里,我莫名地感动,今天不为别人摇旗呐喊,那么明天受到伤害的人,就是你自己。

      福建一中学女生遭几名霸凌者殴打,拳打脚踢,甚至被逼下跪,这个事情还没有被发酵起来,到处的霸凌,就是因为霸凌的成本太低。河南的那几个开除学籍,四川的那几个治安拘留,罚款1500,训诫,这叫什么处罚,他们的父母为什么不承担法律责任,受害者的父母承担了痛苦,这些霸凌者的父母们也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有的坏人是他不死你就必须死,要是知错能改就好了,只有你想象不到没有坏人做不出的事情,什么叫做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面对霸凌就应该像四川人那样,不负川军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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