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艺考消息 | 2023年 艺术类高校 承认辽宁省统考问题院校汇总(传媒类)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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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部分学校已经发布了校考成绩,也有一些艺考生已经拿到了校考合格证,同时也有一些校考失利的同学,那么对校考失利的同学来说并不是不能上名校,在这里为大家整理好了辽宁省传媒类承认统考院校的名单,供大家参考~
1、东北电力大学(全数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表演专业(招考方向服装表演):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
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各省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艺术类专业在各省录用原则如下,如果录取原则与各省录取原则发生冲突,按各省文件规定执行。
(一)表演专业(招考方位服装表演)录取原则:
1.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录用原则
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校考)从高到低择优录用。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2、辽宁科技大学(全数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曲艺、情况设计、产品设计。
录取原则:
1.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2.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1)报考特殊说明
音乐表演专业培养声乐演唱方向。曲艺专业为原表演专业,统考(联考)科目要求不变。
(2)录取条件
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投档条件。
在征集志愿录取时,按照生源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当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理工类或物理学科类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或历史学科类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录取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如相关科目比较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3、辽宁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音乐表演(各招考方向)、舞蹈学、表演、表演(民间艺术表演,辽宁除外)、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设计学。
录取原则:
专业名称 |
录取规则 |
表演 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 |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7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
4、武汉体育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
录取原则:
(一)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区、市),按相关省(区、市)投档原则投档,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
(二)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区、市),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
5、长沙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
录取原则:
(一)我校艺术类专业包括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舞蹈学。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按以下规则择优录取:
1.考生专业成绩直接采用生源所在省份相应专业的省级统考(联考)成绩。
2.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我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相关要求。文化成绩无单科最低分限制。
3.我校执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考投档录取的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采取按投档成绩分数优先的艺考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按生源省份投档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若生源所在省份要求以学校投档规则录取,则参照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录取办法执行,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三亚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音乐表演、舞蹈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承认生源地专业统考、联考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 业课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规定的分数线,进档考生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英语、数学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厦门理工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
录取原则: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有设置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对符合录取要求的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顺序从高到低顺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高考改革省份按“投档成绩+同分排位”顺序录取。
非平行志愿投档或无统一投档规则要求的省份,符合录取
要求的进档考生,按我校规定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总分100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类招生专业包含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三个专业(类),在专业志愿间无级差。
8、宁夏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音乐学院 |
音乐学(师范) |
95 |
本科 |
河北山西山东四川陕西 肃 宁夏内蒙古 |
舞蹈表演 |
55 |
本科 |
河北山西山东四川陕西 肃宁夏 |
|
美术学院 |
绘画 |
40 |
本科 |
河北山西江苏福建山东 南四川陕西甘肃 宁夏 |
环境设计 |
38 |
本科 |
河北山西山东四川甘肃 夏 |
|
视觉传达设计 |
38 |
本科 |
河北山西山东四川甘肃 夏 |
|
新闻传播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5 |
本科 |
河北 山西 辽宁 山东四川 宁夏 黑龙江 |
合计 |
291 |
录取原则:
(一)区内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报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的艺术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按高考成绩占30%、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
9、吉林艺术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音乐表演(合唱指挥、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流行音乐唱作)、音乐学(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电子音乐作曲和电子音乐制作)专业:组织校考,采取网络提交作品与网络实时视频相结合的方式考试。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戏曲舞台设计)、动画、美术学(含师范和视觉艺术策划)、绘画、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专业:不组织校考,使用各省统考成绩。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演艺策划、电影制片、戏曲编导)专业:不组织校考,如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相应类别统考或联考,须取得合格证。
10、天津工业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动画专业
11、宜春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师范类)、音乐学(师范类)、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师范类)、美术学(师范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书法学(师范类)、蹈表演(体育舞蹈)(湖南、河北省除外)、舞蹈表演(健美操)(湖南、河北省除外)
录取原则:
表演专业省统考成绩和折合成百分制后的文化课考试成绩1:1合成的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考生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12、湘南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音乐学(师范)、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录取原则:
我校在湖南省录取艺术考生时,专业成绩认可省统考成绩,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要求、投档和录取规则均按照湖南省统一规定执行;
我校在录取湖南省外艺术类考生时,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考(联考)成绩,按生源地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我校艺术类各专业不再在生源省份另设校考考点。
13、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音乐等,音乐表演
录取原则:
1.对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不同省份考生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对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按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3.对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按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4.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14、大连工业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表演、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
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美术类专业只录取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
表演专业在辽宁、黑龙江、吉林、山西、江西等五省份,取参加我校校考合格的考生。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的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和专业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专业课”、“语文”、“数学”、“文(理)综合(或选考科目总分)”成绩排序。通过以上方式排序后仍同分时,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折算综合成绩时,文化课成绩满分按照750分进行折合;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满分按照300分进行折合。
各专业综合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①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2+专业课成绩。
②表演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
15、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钢琴)、音乐表演(音乐国际传播) 舞蹈表演、视觉传达设计(含平面艺术设计、环境与展示设计、信息艺术设计)
录取原则: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的省级统考并合格,在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按如下原则进行专业分档录取:
在考生的术科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16、南京传媒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舞蹈教育、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漫画、新媒体艺术、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
录取原则:
1. 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中,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对于投档成绩同分的考生,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录取时按照相应规则执行;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则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2.需根据我校相应专业录取规则进行投档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中,相关专业规则如下:
(1)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电竞游戏策划与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漫画、新媒体艺术、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对文化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高考总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同分的考生,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录取时按照相应规则执行;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则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2)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影视制片)、电影学(影视宣发)、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类别统考涉及的专业,对文化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同分的考生,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录取时按照相应规则执行;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3)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主持与直播)、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表演、表演(配音)、录音艺术、戏剧影视导演、表演(服装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流行音乐、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类别统考(联考)涉及的专业,对文化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同分的考生,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录取时按照相应规则执行;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 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3.相关录取原则与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照当地政策执行。
17、湖北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原则:
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文化满分×6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0,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级专业统一测试成绩。
18、西南民族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绘画、美术学(师范类)、摄影、雕塑、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录取原则:
学校认可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成绩。考生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及专业分配原则以学校2023年普通本(预)科招生章程公布为准。
19、西安美术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绘画、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雕塑、书法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音乐学
20、长江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类)、美术学(师范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
录取原则:
1.学校在全国不组织专业科目校考,承认各省联(统)考成绩,省联(课)为成得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达到首招生要员参划定的录取资格线
①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②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80%、专业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以上各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省份,依照其成绩折算办法以及投档规则执行,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1、太原理工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美术类和设计学类:山西、河北、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甘肃、江苏、江西、辽宁、安徽
表演(服装表演类):山东、河北
音乐表演:山西、河北、山东、河南、辽宁、湖北、江西舞蹈表演:山西、山东、河北、河南和辽宁省
录取原则:
美术类和设计学类:专业测试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美术类(设计学类)统考成绩,考生在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划定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 从高分到低分优录取
表演(服装表演类):山东省专业测试成绩使用服装表演类统考成绩,河北省专业测试成绩使用服装表演类联考成绩;在政治思想考核合格、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在政治思想考核合格、体检合格、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各省划定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舞蹈表演:在政治思想考核合格、体检合格、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各省划定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2、长安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
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专业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合并批次省份按省指导线)。
2.学校按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同分时依次比较文化课单科。
23、星海音乐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艺术管理
录取原则:
无需参加专业考试,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优先依次录取语文、英语、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24、沈阳师范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表演(服装表演、戏剧与影视表演、京剧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
注:表演(京剧表演)在辽宁、北京、黑龙江组织校考,表演(侧重于服装表演)在辽宁组织校考
录取原则:
1.院校志愿及录取
(1)辽宁省: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音乐学、表演(戏剧与影视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表演(京剧表演)、表演(侧重于服装表演)专业在过宁省艺不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2)其他省份:录取批次、投档原则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执行。
(3)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3模式省份:不设科目要求。
3+1+2模式省份:
辽宁:各专业历史学科类或物理学科类要求以辽宁省招考办公布为准,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
其他省份:在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的省份,只招历史学科类;在不分列招生计划,不分别投档的省份,历史学科类或物理学科类皆可。
注:我校在各省具体的招生专业(辽宁招生专门化)、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录取原则
音乐学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按“专门化”投档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 x100x60%+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x100x40%)
表演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任合看划定的艺不平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按“专门化”投档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
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2+专业成绩)。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考生进档后,我校根据录取原则,按相关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文化单科成绩(顺序:语文、数学、英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分数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文化单科成绩(顺序:语文、数学、英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湖南师范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文学。
文化考试成绩任合看划定的艺不平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按“专门化”投档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
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计算方
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
业课总分×100×5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2+专业成绩)。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考生进档后,我校根据录取原则,按相关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文化单科成绩(顺序:语文、数学、英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分数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文化单科成绩(顺序:语文、数学、英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5、湖南师范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厂播电视编导、音乐学、昔乐表演、舞蹈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表演(服装表演)
录取原则:
1.对于所在批次(科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原则,择优录取。
2.对于所在批次(科类)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
(1)音乐、舞蹈类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2)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统考<联考>专业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同时,统考(联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3)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相应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6、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设计美术类、书法学、表演、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史论类。
录取原则:
(一)山东省内
1、设计美术类、书法学、表演、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山东省2023年相应类别(美术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舞蹈类(艺术舞蹈)、文学编导类)统考要求作为专业考核要求,不单独组织校考。
2、史论类专业:安排在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按高考义化成绩录取。无艺术类省级统考要求。
(二)山东省外
1、设计美术类专业:以生源省份2023年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统考作为专业考核要求,不单独组织校考。
2、史论类专业:安排在各省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无艺术类省级统考要求。
3、书法学专业:以生源省份2023年书法类统考作为专业考核要求,不单独组织校考。
4、表演专业:以生源省份2023年表演类(服装表演)统考作为专业考核要求,不单独组织校考。
27、山西师范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音乐学、美术学、舞蹈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表演、戏剧影视文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录取原则:
我校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如下方式录取:
音乐学(山西省公费师范生):进档考生分生源地市专业计划数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学(山西省公费师范生):进档考生分生源地市专业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音乐学:进档考生分行当(各行当计划以当年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舞蹈学: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分男女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一志愿男生(女生)有缺额,则增加至女生(男生)。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书法学: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4+文化成绩/7.5*0.6))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750*100*0.5+专业成绩/300*100*0.55)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8、吉林体育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舞蹈表演:山西、辽宁、湖南、宁夏、陕西
表演:浙江、安徽、山东、湖北
录取原则:
江苏、河北、湖北、湖南和辽宁5个实行“3+1+2”高考3+1+2模式的省份考生首选科目必须为“历史”,浙江和山东实行“3+3”高考模式的省(市)考生选考要求为“不提科目要求”;其他省份文理兼招。考生参加我校组织或认同成绩的专业考试(我校校考或认同成绩的校际联考、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专业“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文理兼招省份考生文化考试等效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按照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同科目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理科按照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同科目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模式的省份考生若文化考试等效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科目顺序以属地省(自治区)级要求排序进行,同科目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相关招生省份有特别要求,我校将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录取,完整录取原则
29、三峡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2023年招生计划
播音与 主持艺术 |
40 |
湖北、湖南、辽宁、江西、 河南、天津、山东、黑龙江 |
录取原则:
我校认可所在省(市)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 按我校在相应省市所在录取批次统一规定的换算标准执行)。
30、北京师范大学(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书法学:河南、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山西、安徽
数字媒体艺术:北京、浙江、山东、河北、辽宁、天津
戏剧影视文学:北京、江苏、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浙江、山东、河北、辽宁
美术学:北京、山东、湖南、安徽、甘肃、河南、河北
艺术设计学:北京、山东、辽宁、黑龙江、湖南、安徽、湖北、河北。
录取原则:
1.书法学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份书法学对应省级统考,统考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90%,且高考语文不低于105分(满分150分),外语不低于80分(满分150分)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书法学专业对应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份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应省级统考(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不低于总分70%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且高考语文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外语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数字媒体艺术对应省级统考成绩与文化课成绩以3(专业课):7(文化课)的比例构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3.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份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对应省级统考,统考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
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90%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对应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生无需参加各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报考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31、沈阳音乐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艺术史论:辽宁、黑龙江、吉林、山东
广播电视编导:辽宁、黑龙江、山东、内蒙古、广东
戏剧影视文学:辽宁、山东、安徽
录取原则: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023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广东省招生,戏剧影视文学专业2023年仅面向辽宁省,山东省和安徽省招生,以上专业对考生无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或校考要求,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2、广州美术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艺术管理、美术学(美术史)、文物保护与修复(材料与油画修复)、文物保护与修复(艺术品保护与修复)、文物保护与修复(传统书画保存与修复)、美术教育、美术学
33、渤海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音乐表演、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
录取原则:
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属本省统考(校际联考)范围内的,须参加考生所在省本科专业省统考(校际联考)并成绩合格。各省具体说明如下:
辽宁省:
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辽宁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辽宁少天省结者分计算方法如下
②音乐学(师范)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文化课总分分×100×60%+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③音乐表演专业按“专门化”成绩投档,综合分即“专门化”成绩;
④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⑤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投档。辽宁省在普通类本科批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将按辽宁省发布相关文件执行。
河北省:
美术类、音乐类专业使用河北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河北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际联考成绩。
艺术类招生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按照河北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
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出票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艺术类招生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按照山东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
34、西安工程大学
涉及专业:
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录取原则:
使用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艺术类招生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按照西安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
35、西安财经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成绩)
涉及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录取原则:
1.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相关专业文化课成绩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2.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播音编导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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