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 中考期间这些“低慢小”禁飞!

为确保高(中)考安全顺利举行,维护界首考点的低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法》、《安徽省公安机关“低慢小”航空器管控工作规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界首市公安局在高(中)考期间对“低慢小”等航空器举行管控,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控对象:
管控期间除经审核批准使用无人机外,禁止其他单位及个人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能源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和航拍等行为。
二、管控区域及时间:
高考:6月7日7时至8日18时期间,在界首一中、界首二中、界首中学考点及周边1000米局限内对无人机等航空器执行临时性飞行管控。
中考:6月14日7时至17日18时期间,在界首一中、界首中学、界首一小、界首一中(养城校区)考点及周边1000米局限内对无人机等航空器执行临时性飞行管控。
三、管控措施:
(一)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在管控期间,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启用反制设备,由此形成的损失由行为人自行负责,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予以懂得支持,同时积极举报违规飞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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