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初中小学都会转为公办吗?
笔者最近收到铺天盖地的转发信息,是一个连接,标题是:《教育部重拳反击!民办将转公办或停止办学:两年后再无国有民办小学初中》
新闻中的主要内容大体是这样的:
相关文件原文大体长这样
无数人在各种群@笔者,并问笔者“这果然假的?”
那么笔者在此先划几个重心:
1.这篇文章是个标题党,标题中“民办将转公办或停止办学”和“两年后再无国有民办小学初中”,是表示“所有民办小学和初中将要么转公办要么关门”,暗示的内容肯定是不可能的。
2.民办学校转成公办学校可能会有,但比例应该比较小,预计在10%或如下吧,民办转公办是相当麻烦的一件事,需要有很多条件
3.“公参民”的学校,确实是个问题,以各地“xx大学从属中学”为主,也确实需要整治
4.什么是民办学校?——国企办的学校,其实是民办黉舍,财政办的学校,才是公办学校
1.这文章暗示“所有民办学校都要停止办学或转公办”,这显明是不可能的
政策文件里面,第一部分就说了,本文主要针对的是“公参民”学校,即主要针对的,是由公办资源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这局部确实存在问题,即民办学校本身具有筛选生源的手段,同时是企业利益相关方,如果民办学校占用公办资源,确实是不合理的。
但如果本身就是非公参民的民办学校,那是没有转的理由的,也没有需要转。所以“民办学校都需要停止办学或转为公办”,是个被曲解的事情
规定里提到了“六独立”,即:①独立法人资格,②独立校园校舍,③自力教师队伍,④独立财会核算,⑤独立招生,⑥独立毕业证发放,
要求民办学校是独立与公办学校生存的,不占用公办资源。
2只有少部分民办学校具备转公办的条件
民办学校转为公办学校,需要有相应的公办财政支持,这是件要花钱的事情,不是你想转就能转,是件相当麻烦的事情。
一般来说,理论上要转公办学校满足三个条件:1.学校的举办人,是地方政府(区政府)所属的独资国企,2.学校本身就有相应的地段班&学区房,3.地方政府愿意接收该学校,并支付相应的教育财政。
大部分民办学校,其实是不具备转公办的条件的,很多学校的举办人,就不是地方政府旗下的独资国企,比如上海某知名民办初中学校的举办人有“上海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东是几个民营企业,所以实际上这个学校并非公办学校。但其确实使用了上海中学高中的的一些师资和招生资源,所以该初中转为公办其实是不具备条件的,更可能出现的情况是,让该初中的招生等和上海中学高中脱钩。
还有地段班的问题,如果该民办学校,本身有地段班,且是当地地方政府,那么转为公办就可以直接沿用过去配套的地段班,那就可以转。但如果本身没有相应的地段班,那转为公办后,该如何进行“就近入学”的划定?实际上是无法划定的,也必定会引来巨大对公平性的争议,地方政府是无法处理这样的问题的。
如果都满足了这些条件,还得地方政府有足够能力和意愿接管该学校,毕竟这是要支出教育财政的。
所以从上面这些条件看,不排除有个别学校确实符合条件,但实际上能转公办的学校并不多。
3.“公参民”学校确实存在问题,尤其是各地很多“XX大学附属中学”,性质上存在模糊
“公参民”学校存在的问题在于,民办学校具备筛选的优势(当然民办摇号以后已经没有了),同时又和公办名校的招生和升学相关,这里面存在资源归属权模糊的问题。
各地有一种非常常见的学校,这类学校通常还是当地最好的初中小学,即“XX大学附属中学”这类的学校。这类的学校,少部分是当地财政支持的,但大部分不是,而是由“XX大学产业投资集团”或“XX大学资产管理公司”投建兴办的。
“XX大学产业集团”(比如清华紫光集团,北大方正集团),本质上是企业。(不过清华附中和北大附中是更特殊的公办学校,不是由大学产业集团兴建的)
所以由“XX大学产业投资集团”投建的“XX大学附属中学”,实际上是由一个企业投建的学校,企业投建的学校,其实性质上是民办学校!
公办学校的特质是:满足就近上学的义务教育需求,不筛选生源,由地方财政支持,有对应的学区房,学区房和地方财政也有关联。
而常见的“XX大学附属中学”的特质:筛选生源,和地方财政不直接挂钩,没有对应的学区房,并非就近上学。(一般来说,XX大学的职工子弟可以入读,这是另一个线条的事情,但这种学校里面,大部分其实是外招的学校,而不是XX大学职工子弟为主)
所以,对于大部分“XX大学附中”来说,他们其实是由企业办的(而不是由财政办的)民办学校,但同时享有公办高中的一些招生政策等。
当然这里面,并不绝对,但至少这个界限是模糊的,从性质上来看,这些学校也是更接近民办学校的。
这里面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国企办的学校,其实是民办学校”。
这个事情其实不难理解,比如万科开办的万科双语学校,那大家肯定会觉得是个民办学校,但万科其实是个国企。但同样的道理,把万科换成XX大学产业投资集团,很多人就搞不清楚XX大学附属中学,是民办学校还是公办学校了。
结语
“民办学校都要转公办”肯定是不可能的,民办转公办是个非常复杂的事情,要满足:1.举办人是地方政府的全资国企,2.有地段班存在可以沿用,3.地方政府有财政能力和意愿愿意接管,实际上具备转公办条件的民办学校并不多。
但“公参民”确实是个长期存在的模糊不清的问题,需要厘清的。民办学校占用公办学校的招生等资源的问题,是需要解决的。比如各地“XX大学附属中学”,大都是由“XX大学产业投资集团”兴建的,性质上更接近民办学校的学校。核心还是一个问题“国企办的学校,其实是企业办的学校,也是民办学校,财政办的学校才是公办学校”。要把企业和财政的关系厘清,办学主体厘清,这确实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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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仅为作者个人随笔,不代表任何机构观点,对于上述相关政策分析仅为个人判断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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